推进教育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 一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1-08 10:55 |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又恰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勾画出了未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蓝图,更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领导人民在砥砺前行中不断探索并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构建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攻克了“穷国办大教育”的世界性难题,实现了教育的飞跃发展。进入新时代,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的向往成为教育事业的新发展方向。实践证明,我国教育制度和教育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到2035年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教育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上下功夫。
推进教育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新时代的中国教育必须坚持和深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提升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素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
推进教育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要不断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教育法治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迫切要求。要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学校办学法律支持体系。推动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政府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教育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同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为了全方位打造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还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以及合作办学,同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时,要充分利用新技术的优势,不断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从而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
推进教育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还要着力提升教育管理效能,完善教育保障制度。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优化教育管理方式,运用更丰富、更先进的现代治理手段,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综合治理能力,从而达到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目的。在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方面,要重点保障涉及广大一线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问题,各级各地政府要真正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确保教育支出“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并不断拓展教育投入渠道,支持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教育。
全国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紧迫感,统筹做好年底各项工作,抓紧谋划明年工作,确保安全稳定局面,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生动实践。
作者:本报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9年11月08日第1版 版名:要闻
责任编辑:朱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