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
发布时间:2019-10-22 14:18 |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以推进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改革为重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新管理机制,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这是辽宁省日前召开的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暨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现场会聚焦的重点内容。会议对进一步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作出具体部署。
今年9月20日,辽宁11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在此基础上,辽宁省要求各地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软件硬件两手抓,一县一案,统筹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会议实地调研、观摩了沈阳市铁路第五小学、沈阳市第七中学、沈阳市南京一校、沈阳市南昌中学等学校,以此推广沈阳等地集团化办学的成功做法。集团化办学是以一所优质学校为龙头,通过吸收合并多所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或一所优质学校开办一所或几所分校,构建“一个法人、一套班子、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紧密型运行机制。同时,在充分尊重集团分校办学自主权、遵从学校个性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实施集团教师互通交流机制、名教师培养工程、校园文化共建、创新集团办学激励机制、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责任制以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推进措施,努力构建集团学校“理念共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品牌共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拓展和增值。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借鉴沈阳等地的成功做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效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辽宁省教育厅始终高度重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辽宁省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从2020年开始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一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补课行为“八不准”,坚决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坚决整治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全面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要坚持公益普惠自愿原则,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事项,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作者:刘玉
责任编辑:朱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