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让人羡慕乃教育之幸
发布时间:2019-09-26 09:29 |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年薪近30万元、落户深圳、正式编制……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最近发布的一则教师招聘信息,让无数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优秀毕业生怦然心动。而就在前不久,“我做基层教师这30年:工资涨了近100倍”的新闻同样引发热议。
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总是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实际上,近30万元的年薪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并不罕见。据媒体报道,年薪20万元以上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中小学教师,在深圳多个区已成为“标配”。其实相较于薪酬数字,深圳各区“高薪聘师”传递出的更有价值的信息,在于当地教育部门全面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的决心与诚意。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群体的收入经历了不断爬坡增长的过程。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以及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均明确规定“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指出:“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可见,提高教师工资水平多年来一直是党和政府努力的重要目标。自2009年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有较大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给教师涨工资”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今年,我国多地宣布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前不久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现有各级各类专任教师1673.83万人,教师工资如今已提升到全国19大行业中的第7位。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清贫也不应是教师职业的固定标签。教师群体当然要有奉献精神,但这种奉献精神应当更多地体现在教书育人上的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而不是肯过苦日子、拿低收入才叫有奉献精神。全社会可以对教师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有高于其他众多职业的要求,但这和给予广大教师更好的工资待遇并不矛盾;恰恰相反,正因如此,教师群体就更值得拥有更好的工资待遇、更高的社会地位,方能与他们的付出相匹配。
经济较为落后、教育经费不足、当地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对于一些地方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而言,这些困难的确客观存在。但是,对于地方党政部门负责人来说,应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对于地方教育部门负责人来说,应牢记自身肩负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为当地的教育改革发展争取尽可能多的支持,尤其是经费支持。在教育经费的使用方面,各地要舍得在校园建设上投入,舍得在学生身上投入,更要舍得在教师身上投入。其实,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教育经费有限的地区,教师对工资待遇的期望值自然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相适应,谁也不会盲目到要强行与深圳、上海等一线大城市教师的工资待遇对标对表。因此,对于这类地区来说,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近年来,按照中央有关提高一线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的指示精神,云南、贵州、甘肃等省份的不少地区都出台了扎实有力的举措,教师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大幅增长甚至成倍增长,涌现出了一批“穷县办大教育”的典型,为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重要场合谆谆告诫各级党委政府,要满腔热情关心教师,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我们期待着,有更多的地方教育部门拿出提升教师工资待遇的诚意与实招;我们也期待着,有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这将是我国教育发展的一大幸事。(郭膺)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9年09月26日第2版 版名:中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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