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鹏飞)2月21日下午,酒泉市肃州区综治委召开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及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学习了《甘肃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细则》。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主持。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6年全国涉校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和全区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对2017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16年全区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成明显上升趋势,发案频繁,部分涉案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缺乏遵法守法意识;个别校园周边环境未能得到有效净化,在校学生易受社会不良思潮和垃圾文化侵蚀,使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为满足个人欲望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面对严峻的形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要肩负起自身的职责任务,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及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和政法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组织上好“安全法制课、反邪教警示教育课、禁毒教育课”三堂课,定期对履行职责、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情况进行通报;政法部门要将干警入校开展法制活动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进行考评;区教育局要新筹划培育1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点,督促各学校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保组织,落实校园治安员、护校队等安全防范组织,强化校园内部巡逻防范工作;各学校要分别建立1-2个平安法制宣传园地、5-10块宣传专栏,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公安、消防、安监、卫计、食药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学年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1次反恐防暴、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校园内部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主动维护好上下学期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要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厅、网吧、图书音像超市、饭馆、酒吧、烤吧、流动摊点等场所加强日常监管,每月集中组织开展1次联合执法清查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会议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抓好四项措施任务落实,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学法规、明职责、抓落实”,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要靠实部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切实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岗位职责,抓好安全法制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禁毒教育进课堂;另一方面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协作力度,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形成部门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部门联动效果。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责任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综治委要将该项工作纳入责任书进行考核;团区委、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专项组牵头部门作用,会同区综治办每月对各部门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跟踪问效,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月月有通报的良好运行监管机制。四要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执法局、工商局、教育局、文体局、卫计局、交通局、环保局、安监局、食药局、团委等14个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做好2017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及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酒泉市肃州区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