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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情怀 行业领袖——追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国浩律师事
发布时间:2017-02-28 11:56 |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参军入伍,于宁表现卓越,屡屡立功;求学北大,于宁出类拔萃,深受爱戴;供职中纪委,于宁顺风顺水,广受重用;下海做律师,成为行业领袖。

  作为丈夫、父亲、兄长,于宁的各个角色扮演,都是成功的。

 

 

  于宁辞世68天的时间里,法学、法律界纪念他的活动似乎远未停止。

  6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原主席于宁倒在家中的健身器上,再也没有醒来,享年62岁。

  6月7日的告别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送了花圈。司法部前部长张福森、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冯巍等官员前往送别。

  此后的这段时间,全国各地的律师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发文表达悼念和感谢。

  7月19日是于宁逝世的第49天,北京大雨如注。国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纪念于宁》文集,作为众人对于宁的深情纪念。当日,该书发布会暨于宁会长追思会在法律出版社举行。

  于宁的亲属、同事、朋友以及来自北京、上海、深圳、南京、重庆、内蒙古等地的法律界同仁,也齐聚法律出版社,深切缅怀于宁。

  采访众多律师,听到最高频的用词是“不舍”“良师”“行业领袖”。

军旅九载,北大四年

  于宁1954年3月出生于江苏省南通市,1969年12月,15岁的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王牌部队38军。9年的军旅生涯,造就了于宁钢铁般的意志。

  1976年唐山地震,由于38军驻防河北,于宁所在部队成为首批进入地震灾区的救援队伍之一,他是随部队跑步进入灾区的。于宁的北大同学、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回忆,老于曾经跟他说起过救灾的经历,作为卫生兵冲在第一线,连续不休息,没日没夜救助伤员。卫生条件很差,救援也没有人工呼吸机。在这种情况下,于宁经常要给伤者做人工呼吸。

  “先是做胸压,然后一只脚跪地,深吸一口气,对准伤者的嘴吹气。”于宁曾给徐家力示范过,让他记忆特别深刻。经常口对口呼气抢救半天,于宁才发现抢救对象已死亡多时。当时正值七八月份高温天气,灾区传染病盛行,于宁的抢救都是在“鬼门关”打转。

  不过,对于救灾经历,于宁很少提及。于宁的儿子于颢表示:“从来没听他提到过。”

  因在唐山大地震救灾前线表现出色,火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978年5月,转业后的他到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工作。

  1979年9月,于宁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这成为于宁命运的转折点。

  “老于”是徐家力对于宁一贯的称呼。“无论是在北大上学期间,还是在中纪委工作期间,就是他当了全国律协会长,我当面都叫他老于,因为他就是我的同班同学老于。”徐家力坦言。

  徐家力回忆,老于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说,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身体好,特别是住在北大38楼五层靠近他宿舍附近的同学,都应该知道他的身体是如何强壮。“毫不夸张地说,当时他的胸大肌是我见过的男人当中最大的,除了电影照片中的模特以外,我没见过有谁比老于有更大的男人胸大肌。”

  在北大期间,于宁的出色有目共睹。彼时,于当了北大校学生会副主席,因为徐家力酷爱体育,加上不错的长跑成绩,在于宁的举荐下,徐家力担任了校学生会体育部副部长。

  徐家力回忆说:“那年,‘学代会’主席77级李克强,学生会主席77级张炜即将毕业,学生会主席将在79级同学中产生,老于是最有力的竞争者之一,而且小道消息也是这么传的,我都替老于高兴。可他对我说,别听他们瞎说,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了,关心这事干吗?”

  后来虽然他没有当上学生会主席,但徐家力始终认为于宁的能力一直不比其他主席差,有一件事让徐家力记忆犹新。

  在于宁做学生会副主席期间的1981年暑假,北大校团委、校学生会欲组织学生骑自行车去山东等地旅游,校学生会副主席老于、体育部徐家力组织实施,当时有几百人报名参加,而学校只允许50人去,如何选人?

  “老于最后确定以拉练方式选拔队员,我们先后骑自行车去过潭柘寺、密云水库、十三陵等地方,老于每次都亲自骑自行车一起去,经过淘汰,最终选定了50人。”

  出发后,在沿途也出了不少事,作为学生会领导,老于费尽心血,尤其在同学们因为线路问题与校方发生矛盾时,老于发挥领导才能,在远离北大校园之外果断处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50多名学生来自几十个系,几乎每天都有事情发生,老于长袖善舞,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我们从北京出发,历经天津、河北、山东、辽宁,最终安全返回北大校园,老于的领导协调组织能力让所有人钦佩不已。

  “我们这些当年参加自行车旅游的各系同学至今还保持着联系,还都热衷于体育活动,而那个有着健硕身体的老于却走了……”

从中纪委辞职“下海”

  1983年,于宁从北京大学毕业,分配到中纪委,先后在第四、第七纪检监察室工作,参与查办了一批违法乱纪案件。

  1985年初,于宁官至副处,1990年提到正处。在中纪委同一批人当中,都算是比较早的了。“我和同事们的关系也非常好,后我去中纪委的很多同事都把我当作他们的兄长。”2014年10月,于宁接受《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于宁对中纪委有着非常深的感情,在于宁看来,人这一生精力最充沛、最黄金的一段时间是30岁到40岁。于宁的这10年,恰好都在中纪委度过。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当时掀起了一批党政干部辞职下海的热潮。此后,我国律师制度改革逐渐加快。律师事务所逐渐由“国办所”向“合作所”和“个体所”改变,律师“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开始打破。

  于宁一直密切关注律师制度改革,1988年还首批考取了律师资格证。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向记者表示,他就是从于宁口中了解到1993年开始的律师制度改革的许多背景,并在他的鼓励下从国办所辞职,下海并进京执业的。

  1994年,已是中纪委四室一处处长的于宁有了辞职当律师的想法。当时徐家力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出来当律师两年,于宁数次向徐家力询问当律师的具体情况。

  当时于宁确实面临痛苦的抉择,在他提出离开中纪委的时候,领导代表组织找他谈话说准备提他为副局级,而做律师却充满了不确定性。

  一段时间让于宁仍然稍存犹豫,促使他痛下决心的是一个细节。他那时候约定两个朋友出来一起创业,领导找于宁谈话后,于把自己选择的苦闷告诉了合作伙伴。他们马上不干了,“挑头出来干的是你,现在我们辞职了说不干的又是你,你这人太不够意思!”于宁最怕朋友说他不好,一咬牙,什么都不想了,果断辞职。

  1994年5月,于宁辞去公职,创办北京时代律师事务所,并被推举为主任。科班出身的他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经手的案子多数都取得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赢得很高的评价。

律协专职会长

  于宁是第一个没有体制内身份的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也是第一个专职会长,但卸任后,专职会长制度未再延续。

  他卸任时说:“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

  从2005年到2011年,于宁干了两届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是司法部改革律协工作机制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前面的五届会长,都有行政身份,退休后有相关的干部待遇,他是第一个没有体制内身份的律协会长,而且是专职,从律所退出,当会长时不接案子,只兼任一些公司的独立董事。

  据于宁回忆,当时司法部推进这个制度,是为了顺应国家体制改革的方向,逐步让行业协会履行自我管理职能,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宏观调控。

  他还记得当时的司法部长张福森跟他说,现在先只是会长,将来条件成熟了,秘书长都可以由律师来做——当前的制度框架下,秘书长由司法部派、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聘任,对司法部党组和常务理事会双重负责。

  专职会长能够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律协的工作中,也有助于避嫌——律师界是个江湖,相互间难免存在些矛盾和竞争,如果会长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律所,至少形式上会更加中立。

  令于宁感到遗憾的是,在他之后,专职会长的试点就结束了。下一任会长虽然仍由没有体制内身份的律师来担任,却不再是专职。

  至少在于宁自己看来,6年半专职会长的实践是比较成功的。在司法部的指导下,努力把行业自律工作搞好,一方面自我发展、自我规范,一方面反映会员的诉求,搞好会员事务,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

  其中比较突出的一点是,出台了一系列业务操作指引和指导意见,例如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等。

  作为律协会长,于宁对律师关注于点滴之中。2011年广西北海4名执业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因伪证罪被捕,各地律师跑去为他们代理又被打时,于宁一直非常关注。

  于宁一直非常关注律师伪证罪的问题,不止是北海案。广西百色一名律师被控伪证罪无罪释放后,他还以个人名义送去了5000块钱。

  “实际上,各地律师遭遇维权问题时,全国律协也做了不少工作,和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只是不太说。所以他卸任时说,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一位接近于宁的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于宁很珍惜全国政协的平台,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时,几乎每年都会组织针对律师行业的调研。

  同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北京律师刘红宇回忆,当有人质疑律师的法律定位和社会价值,甚至认为律师是毫无作用的骗子时,于宁从不沉默。

  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吕良彪律师眼里,于宁并非一个特别能赚钱的律师,也没有创办一个足够“大”的律师事务所,但却得到全国律师界的高度尊重,是因为他身上的家国情怀与男人担当。

儿子的怀念

  于宁之子于颢就读于北京大学,突然丧父,让他猝不及防。他特地撰文纪念父亲,情真意切。

  “从小父亲对我要求就十分严格,很注意训练我的思维和体魄,我想两方面我都没达到父亲的期望,但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上进的习惯。”

  于颢写道,“父亲从在机关工作的物质匮乏时代,到下海做律师,家里的条件还是得到了不小的改善。在刚买车的那些年,父亲周末会带着我和母亲去郊游;逢年过节他都会精心策划,虽然对家人直抒胸臆的表达不多,但是会让我们感到很踏实、有依靠和温度。父亲的时间大多数投入在了工作上,陪伴家人的时间并不多,但是在这有限的时间中,他努力经营着家庭的温暖。在投身律师行业管理的那些年,父亲忙得‘征用了母亲和我做他的私人助理’。生活中简单的幸福反而被父亲事业上的投入剥夺了,家人一起游玩的时间在很多年中都是极其奢侈的。”

  于宁虽然很忙,但是于颢看到父亲的忙碌背后不是为了“利益”,而是理想和情怀。他担任会长之后不再执业,在经济收入大幅减少的前提下,用自己的会长津贴资助西部律师,每年去青海等藏区,关注藏族孩子的教育问题;另外,于宁还担任了对日索赔小组的组长,以公益的身份为二战中受害的慰安妇和劳工争取权益……这些都对他的家人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于颢和母亲也逐渐理解了他。于颢还亲自到青海的藏区支教,将自己的知识带给了偏远山村里的孩子。

  从会长卸任后的近两年,于宁有了稍微多一些的时间陪伴家人,于颢的妈妈近两年身体也不是很好,于宁有个愿望,要带妻子走遍全世界的各个大洲。“他真的是按照这样的计划在一步步实现着,也带妈妈走了一些地方。妈妈回忆他们刚结婚的那些年,家里条件拮据,父亲是骑自行车带妈妈去吃小摊。但30多年过去了,父亲在感情上能够一如既往地对妈妈,用带妈妈看世界去弥补婚姻中曾经的缺憾。我觉得,爸爸妈妈是到了晚年才步入了初恋。而这一切的幸福,都是父亲用自己的智慧、辛勤和汗水一点一滴塑造和积累的。作为一个男人,我觉得父亲对家庭的担当,是无可挑剔的。”于颢充分表达了对爸爸的钦佩。

  于宁的弟弟于平说:“兄长是一座山,一条河,在方方面面影响着我,更是我学习的榜样。”

  62年的岁月,于宁的各个角色都扮演得如此成功。只是,他的匆匆一别,留给亲人、朋友、法律界太多的遗憾……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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