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修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全体检察官遵照执行,检察辅助人员参照执行。
准则共5条: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公正理念,维护法制统一。坚持廉洁操守,自觉接受监督。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说,修订中,他们结合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实际和检察机关职能,赋予检察官“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更深刻的内涵。比如,“忠诚”在强调忠于党、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基础上,突出忠于法律、信仰法治;“为民”突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担当”突出敢于对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公正”,突出维护法制的统一、权威和尊严;“廉洁”,突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
据介绍,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从人员类别和职责看,司法行政人员不参与司法办案,其职业道德准则应与准则不同,因此没有必要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