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桑胜高
重阳节到了,如往年一样,各地都围绕这一节日主题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目的是为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老爱老优良传统,让老年人尽享天伦之乐。不难理解,过重阳节只是一种形式,而真正的意义在于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合力,落实老人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随着我国人口进入老龄化阶段,如何让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成为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就目前形势看,虽然我国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但与人口老龄化阶段的实际需求相比、与广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具体到老年人权益落实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略的问题:比如,一些老年人不能得到很好赡养,赡养人不能及时尽到赡养的义务;一些地方的“孝老假”只是看起来很美……这些都折射出很多老年人权益保障不到位的现实。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老年人的权益落实不到位,即便“重阳节”、“老年节”主题活动再多、形式再新,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不会有实质性进步。只有老年人的权益全面彻底落实到位了,广大老年人才能真正安享晚年,老龄事业才真正有实质性进步。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老年人的权益都集中浓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应的法律上。所以,执行好相应的法律也就是在促进老年人权益的落实。但是就目前情况看,相关法律规定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如“常回家看看”虽已入法,但现实中仍没得到全面彻底落实,这也折射出落实老年人权益的诸多困境。
困难归困难,但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是必须进行的。这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也关系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所以必须创新落实方法、不折不扣将与保障老年人权益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
首先,必须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通过进一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使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后续执行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应进一步明确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责任。尤其需要将相关责任具体到单位、具体到村居社区、具体到家庭每名成员,督促各方面将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再次,必须进一步强化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相关执法。对损害老年人权益的各种行为严厉惩处,对不落实相关规定的人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以“雷霆手段”捍卫相关法律的严肃性。
总之,只要将相应法律落实到位,老年人的权益就有保障,老年人就会从中真正受益。从这个角度看,过重阳节就是重在唤起人们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