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政主持召开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市司法局负责人关于开展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情况汇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2011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各地、各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为促进法治明光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激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关于做好验收后表彰的有关要求,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拟对2011-2015年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的32个先进集体和40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被评选为2011-2015年省及滁州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参加明光市级相应的评选表彰)。
王政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公开评选制度,对推荐的对象严格考核,并签署意见,实行考核责任制。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照评选条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使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