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共财政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有力工具。公共财政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提供私人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获得的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公共财政蕴含着公共理性,体现财政的公共性质及在实现公平正义、普惠社会公众方面的价值。建立公共财政,不仅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且要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夯实相应的社会基础。公共财政的社会基础主要指公共财政存在与运行的社会环境,包括社会的组成与结构、社会存在与运行的规则与方式、社会成员的文化与价值认同等。社会基础是公共财政有效运行的前提,直接影响公共财政的价值取向及其结构、效能和可持续性。公共财政模式的建立与目标的实现,必须与相应的社会基础相适应。
近年来,我国一方面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行财政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等举措,推动社会建设,打造公众参与财政活动的平台,提高了公共财政的运行质量;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夯实公共财政的社会基础,公共财政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同时应看到,公共财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建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公共财政的社会基础建设,同样是一项需要进行长期努力才能较好解决的重要课题。事实上,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从而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环境,其中就包括公共财政得以建立和运行的社会基础。推进公共财政的社会基础建设,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力。
加强公共财政自身的基本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为社会发展创造基本支撑条件。政府部门首先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治水平,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适宜的环境。同时,要选择与现实社会相契合的组织路径和发展路径,以规范和优化社会秩序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福利系统、社会文化价值系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支撑条件,增强人们的社会认同,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动员与引领作用,切实开展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公共财政文化建设,努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发展基本支撑条件建设。
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使之与公共财政发展目标相适应。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投入。推动公共资源社会投入配置重心下移,注重充实基层财政,有效提高基层政府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能力,并把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提高社会自我协调和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财政应合理运用收支政策工具,促进社会基础发育,提高社会自我协调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努力为公共财政有效运行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潘修中)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