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1月07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北青报:面对“春节营销”需保持消费理性
发布时间:2020-01-07 09:05 |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6日发布2020春节消费提示称,春节期间,正是各类商家促销爆棚的时候,消费者选择美容美发、健身、洗车、社会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预付式消费方式时,应全面考察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其他消费者的点评,对卷款跑路问题频出的行业企业应当提高警惕。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切勿盲从,勿轻信超低折扣宣传,以免遭遇无良商家卷款跑路。

  还有十几天就是农历春节了,对商家来说,自然不会错过“春节营销”的机会。在此语境下,中消协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显然很有必要。

  所谓的“春节营销”,就是商家针对春节期间的市场消费推出的各种营销活动,主要就是以春节让利、年底优惠等方式来进行的促销行为。既然消费者在春节前后要进行各种消费,而商家又愿意让利、优惠,按理说应该是一件让双方皆大欢喜,实现双赢的事情,但是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在一些预付消费领域,包括美容美发、健身、教育培训等等,商家的“春节营销”往往隐藏着各种套路和陷阱,让人防不胜防,到时候非但优惠、让利没有享受到,反而还给过年添堵。

  “春节营销”最常见的套路,就是以过年过节的名义进行大幅度的优惠让利,吸引消费者进行大额度充值。而很多消费者或是拿到了年终奖,或是结算了之前被拖欠的工资,所以这时候钱包也往往比较厚实,更容易在商家优惠让利的宣传之下“冲动性消费”,包括对预付卡消费进行大额度充值,也包括把一些本来不需要不准备买的东西买了回来。

  这不但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而且一旦遇到不那么正规,甚至是故意进行欺诈的商家,消费者就要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往年的经验,很多消费者在春节前进行充值,等春节过后去消费的时候,要么当初帮自己充值、办卡的营销人员离职了,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到之前被承诺的优惠;要么对方的门店干脆人去楼空,让消费者欲哭无泪,后续维权的成本又让人难以承受。

  越是逢年过节,我们越要保持必要的消费理性。在消费之前,要充分了解商家的资质、实力,尤其要学会通过商家的网店、APP、公众号等来看看其他消费者的好差评,再决定自己的消费选择。而在消费之后,则要注意留好各种票据、凭证,以避免遇到消费纠纷,难以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桑尼
最新文章
历史性成就的深刻启示(人民论坛) 决胜脱贫在今朝 每一天,我们都在创造(望海楼) 宣言:决胜脱贫在今朝 决胜全面小康 迈向新的征程(社论… 2019,中国铁路不负时代期许 人民网评:万众一心加油干,打赢脱… 北青报:防止“应试体育”确实很有…
推荐文章
以色列决定在约旦河西岸犹太人定居… 火情肆虐 澳首都空气质量堪忧 港股6日跌0.79% 收报28226.19点 香港玩具展开幕 商家积极推出新产… 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举行 第13届亚洲金融论坛将在香港举行 … 调查显示逾八成台湾大学生计划在寒…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才能维护和平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