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网讯 (记者 曹俐)6月30日,济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继珍做客东方圣城网“在线访谈”栏目。据范继珍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已发放农村低保、五保资金2.85亿元,救助农村低保贫困群众22.3万人、五保对象1.83万人。今年1至6月份已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87万元,救助贫困群众1.1万人。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兜底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核实落实精准脱贫兜底救助政策活动,对贫困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兜底救助。实施临时救助扶贫攻坚行动,对因火灾、交通事故、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贫困的家庭,建立应急救助“绿色通道”,临时救助最高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今年已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29万元,救助贫困家庭3926户。市慈善总会启动实施了精准扶贫“情暖万家”“康复助医”慈善救助项目,今年以来已救助贫困群众49687人,发放慈善款物1593.37万元。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覆盖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4项常见病种。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孤儿、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最高救助金额5万元;在核减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单位和个人捐款等资金后,1个自然年度内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7万元以上,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其他城乡居民,最高救助金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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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大学生8月15日前可申请救助金
2013年,我市建立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入学救助,专科新生(含高职)一次性给予3000元入学救助; 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在校救助金。去年,我市共向534名本科新生、637名专科新生和2398名在校大学生发放救助金共计697.9万元。
每年8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申请新生入学救助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在校救助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个人表现情况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