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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级媒体到亳州中院集中采访
发布时间:2016-02-01 09:57 | 来源:法制网


  本网讯1月18日,由省委政法委员会牵头,协调组织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法制网)、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省��
  本网讯 1月18日,由省委政法委员会牵头,协调组织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法制网)、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省广播电台、中安在线等7家中央、省级媒体,联合举办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型集中宣传采访组来到亳州中院,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鲁清就积极构建律师参与平台,主动预防化解申诉信访的经验做法接受了采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随后,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规范。该院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律师代理申诉路径,联合市司法局共同构建律师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工作平台,有力推进申诉信访工作的法治化。2015年,到亳州中院申诉的信访人选择律师代理21件,其中经复查决定再审3件,当事人息诉罢访18件。

  访谈中,鲁清副院长结合工作实际,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理解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做法进行了解答;两名律师结合自己代理的具体案件,对此次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一名信访群众接受采访谈了对此项制度的看法。

  下一步,亳州中院将逐步完善细化此项制度的工作机制,着手推进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参与机制的完善,通过长效机制做保障,进而保证律师代理申诉、参与信访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尽快建立完善律师网上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建设好、运用好律师服务平台,切实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此项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法官说法、送法下乡、案例报道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律师代理申诉、参与信访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社区、乡镇、县区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特别是律师介入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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