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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02-21 10:36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月10日,台州市黄岩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副经理邵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月11日,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炳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温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以来,浙江省粮食系统已有27人宣告被查,其中8人主动投案。

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耕地资源紧张,产需缺口大,是全国第二大粮食主销区。针对粮食自给不足、主要通过省外采购及进口解决的区域性特点,浙江省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高度,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一批国有粮食企业相关负责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截至目前,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处置涉粮问题线索401件,立案144件,留置41人。

紧盯重点环节 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

针对粮食系统单位企业点多线长面广,粮食购销领域补贴资金多、利益关系复杂、监督监管难度大等情况,浙江省纪委监委牵头,联合7家职能部门成立全省工作协调组,组建工作专班,实施定期会商、定期通报等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市县两级也跟进组建工作协调机构,形成上下一体、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以调研督导开路,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大调研大起底,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调研督导,摸清全省粮食购销领域基本情况,深挖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根源症结。在此基础上,分级分类压实责任,推动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据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目前共有粮库(粮站)775家,其中市县粮库(粮站)占比96.5%。为此,浙江将基层粮库(粮站)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辖区系统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查找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问题;督促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开展自纠,查找是否存在执行偏差、管理漏洞、经营风险、安全隐患、违纪违法等问题,建立自查清单,做到边查边改,实行对账销号。

“现在粮食储备数量是多少,购销运转情况如何,自查自纠发现了哪些问题?”日前,嘉兴市嘉善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先后走访县粮食收储公司等8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地查看粮食收储点规模现状、查阅粮食进出库台账、检查设备使用情况,着力发现储备粮储存、轮换、溢余粮处置等方面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发现问题汇成清单,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

在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全省自查自纠共发现粮食购销领域问题1338个,已整改完成1055个,建立完善制度528项。

坚持统筹推进 攥指成拳强化监督协同

浙江省委组建2个专项巡视组,对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等3家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能责任情况进行政治体检,发现问题52个,向省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7条;市县两级共组建79个专项巡察组,对218家涉粮单位、659个基层粮库站所同步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932个,移交涉粮问题线索147件,推动立案审查10人……这是浙江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交出的成绩单。

专项整治过程中,浙江省坚持系统思维,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联动贯通。各巡视巡察组紧盯相关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业务主管监督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延伸了解基层粮库是否存在“靠粮吃粮”问题。各级审计机关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针对问题反映集中的粮储单位开展调查,并适时组织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审计调查。

为防止多头部署、重复监督,确保贯通融合、形成合力,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向巡视巡察部门、审计机关通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和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提供基础性材料。同时,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深化以案促治 “三不”一体推动长效治理

在查办案件基础上,浙江注重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查办涉粮案件信息,深化警示教育,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针对案件背后暴露的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粮食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粮食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还不够有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等问题,浙江省纪委监委分析研究涉粮腐败案件深层次原因,督促粮食主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加强粮食产、储、供、销等环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省纪委监委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动“浙江粮仓”“浙政粮安”两个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化监管系统集成和优化,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用权、优化治理。

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纪检监察建议、开展政治生态研判等方式,不断提高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向该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种粮大户实际收到补贴的种粮面积进行再次核查,严防问题发生。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针对粮食收储公司存在的制度性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制定完善制度,推动制定《粮食收储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粮食收储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增强刚性约束,堵塞漏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颜新文 通讯员 孙凯妮)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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