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12月09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12-09 09:53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少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少华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少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少华简历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

  (山东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前行 | 让信访群众吃下定心丸 以案为鉴 | 车辆四次过户只为掩盖…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原常委、自治区… 疫情防控履职不力 满洲里两名干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顾萍… 吉林:开展集体谈话 加强对"一把手… 以案为鉴 | 被查处的粮食系统“一…
推荐文章
山东胶东五市联手打造人社一体化示… 山东财政出台“农业保险贷”支持政… 山东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 加强技能… 全国首个评价“菜篮子”综合发展水… 上海将用15年打造环城生态公园带 浦东出台新规对接国际标准 知识产… 太子城高铁站直通冬奥赛区 北京西城创新推出“高福利”就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