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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动环保督察通报案例整治 问责12家单位48名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21-05-31 10:07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记者 黄秋霞 杨文佳)记者从云南省纪委监委获悉,针对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通报的云南省相关5起典型案例,该省纪委监委突出政治监督,以事立案、直查直办,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实地访查、厘清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高效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已依规依纪依法问责12家相关责任单位,共追责问责党员干部48名。

  “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有关问题曝光后,5月20日,该省纪委监委坚持直查直办机制,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直抵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源现场勘查,直奔县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调阅资料、组织座谈,详细了解情况、压实整改责任。

  此前,针对保山市东河沦为纳污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沦为污染源等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联合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和地市级纪委监委等前往保山市、文山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直查直办,全面核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公开监督整改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派出各地的专项督查组深入现场蹲点监督,直接调查每一个责任点、每一条问题线索,每一名党员干部的情况,确保调查工作完整、调查标准统一。同时,紧盯各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挂图监督”,动态掌握整改进度、整改质量和完成时限等情况,推动有效整改。

  在紧盯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案例之外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一反三,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为推动“文山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问题彻底清理,专项督查组督促文山州委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专项整治违建小水电问题,同时要求文山州纪委监委将其列为监督重点,专项跟进监督。

  在景洪市核查“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本是治污设施却沦为污染源”问题线索时,专项督查组当场督促州生态环境局做好在线监测垃圾处理场污染源、动态监测加密渗滤液对外环境影响等重点工作,并面向全州乡镇以上集中式垃圾处理场开展污染源专项排查。督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查全州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情况,及早发现、消除相关设施设备的问题隐患。

  “这些工作既是开展一线监督、直查直办,也是一次省、市纪委监委的联合监督。”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行直查直办,能够整合监督力量,统一指挥调度,有利于深挖细查应付督察、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突出问题,打通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中的堵点难点。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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