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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两次谈话追回三万元劳务费
发布时间:2021-04-22 09:12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4月7日,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向家住城郊的居民老刘回访。

  之前,老刘与三明市投资集团公司下属参股的一家企业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涉及3万元项目评估报告劳务费,转眼间2年多过去,钱却迟迟未拿到。

  今年3月,老刘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反映,一家市属参股企业拖欠其一笔3万元劳务费,他曾多次要求该企业按协议支付,但却得不到明确答复。

  据老刘反映,拖欠劳务费的这家企业在2018年11月委托他和几位同志编制一个项目延续取水评估报告,并与老刘签订了一份技术合作协议。2019年初,老刘完成项目评估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还向该企业提交了3万元劳务费的税务发票。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召开问题分析研判会议,及时向公司党委通报情况。随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信访件交由公司党委书记办理,要求公司纪委协助跟进落实,还指派了工作人员跟踪督办。

  紧接着,公司党委负责人找来分管该企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两名副总商议,组成联合工作组,到企业核查了解情况。

  据悉,此前该企业经过改制,由市投资集团公司和一家省属控股企业共同出资进行经营,现任企业负责人由这家省属控股企业委派。

  “由于厂址整体搬迁,项目进行调整,加上企业碰到改制,当时的负责人调离岗位,付款的事也就一拖再拖。”面对工作组的询问,该企业相关负责人面露难色。

  “新官不能不理旧账,企业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工作组指出了问题所在,面对民生问题不能绕道走。

  当天,该企业负责人向工作组承诺即时办理转账给付手续。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给老刘打电话却得知钱未到账。

  得知情况后,公司纪委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通报给公司分管该企业的副总。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随即要求工作组对该企业负责人再次谈话。

  这次,该企业负责人不再隐瞒。原来该企业出于成本考虑,认为这份评估报告书已经没有使用价值,觉得支付这笔钱挺冤的,想拖一拖,压点费用下来,便不急于付款。

  情况查明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公司党委即知即改,督促其参股的下属企业尽快支付这笔劳务费,并跟踪督办。5个工作日后,老刘终于收到了这笔劳务费。

  问题了结后,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还向综合监督单位提出,尽早研究并确定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的建议。(福建省三明市纪委监委 叶水江 邓晓芳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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