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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辛金山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19-12-20 10:28 | 来源:高检网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辛金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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