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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制度执行力评估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9-12-20 10:26 |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依规治党、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把执行体系凸显出来,不能只重制定不重执行。今年7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强调,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

近年来,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因地制宜建章立制,配套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制度上承中央、下启地方,对于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实践来看,制度虚置、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机械性执行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制度执行中的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把制度当“稻草人”等问题亟须破除。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治本功能,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苏州市纪委监委将制度执行力评估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坚持统筹谋划、整体发力、系统推进,着力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不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为拓展和深化制度执行力评估积累工作经验。

抓好制度执行力评估的主要做法

制度执行力评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课题,此前并没有成熟的经验做法、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借鉴。如何才能做好评估检查工作,使之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苏州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评估重点,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方论证和充分实践,形成以评估检查的客体(评估谁)、评估检查的标准和程序(如何评估)、评估检查的结果运用(评估后怎么办)为基本要素,从制定实施、备案审查、执行落实、监督检查到跟踪问效等方面着手开展评估检查的工作思路。

选好题:确定评估对象。明确“评估谁”,选好评估对象是确保评估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苏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评出压力、评出实效、评出经验,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从一些有利于促进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的、以纪检监察工作为主或结合紧密的制度中,选取《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等10项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件。根据制度的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明确对9个市、区和工业园区以及太仓港口,苏州市本级99家党委机关、行政机关、群团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履行制度执行监督职责的苏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六至第九监督检查室、2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室,开展专项检查。

做好题:完善评估标准和程序。这里主要解决的是如何使评估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评估检查结果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问题。应该查什么?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为确保评估工作有章可循,市纪委监委在认真分析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调查研究成果,明确重点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配套文件衔接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评估机制不健全等方面问题。

评估过程中,积极构建以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的执行效果、制度执行的监督情况为要点的评估体系。其中包括,制度的可操作性主要评估配套制度是否健全、完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被检查单位出台的制度文件的制定立项、规范性文件审核、廉洁性审查情况等。执行效果主要评估制度规定的应知应晓情况、部署贯彻情况、制度运行实际效果是否实现了预期目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自我纠偏情况等。制度执行的监督情况主要评估履行制度执行监督职责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制度执行检查的次数、情况及对执行不到位的问责等。

坚持看效果与看问题相结合、自己评与群众评相结合,抓住自评自查、现场查阅、调研座谈、个别访谈、交叉检查、分析评估等六个环节,在各地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对照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审核评估工作,并灵活采取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多维度广泛收集各种信息、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和实效。

结好题:推进评估后分析工作。如何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使评估效果最大化,是评估检查工作的关键。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评估作用,开展评估后分析工作,全面检视制度本身及其贯彻执行情况。将制度执行力评估检查结果与制度制定相衔接,督促责任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废止、修改制度。如,《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于2014年实施,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市、区参照执行,但个别地区迟迟未出台配套制度,发现该问题后,市纪委监委及时反馈,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发现有章不循、敷衍塞责、政策空转等行为,既严肃问责直接责任人,也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督促对照《制度执行情况整改任务清单》中5大类问题的具体表现,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为强化评估检查结果刚性落实,还将整改情况纳入党的建设综合考核,作为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内容。

开展制度执行力评估的特色成效

苏州市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制度执行力评估检查,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多次宣传推介工作经验,多个外省市纪委监委来苏专题考察等。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工作。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来谋划,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监督检查的职责担当。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制度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乐明专题部署,听取汇报。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文件精神。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检查工作,并启动新一轮制度执行力专项检查。加大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网络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法规制度。2018年5月,启动纪检监察干部“青年讲坛”活动,推行微讲坛、微考场、微调研,《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题推介这一学习方法。

制度执行的意识显著增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分管同志、中层干部仍然存在“与我无关”的错误思想,对具体内容、规定情形等重要内容印象不深。以《苏州市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为例,该办法于2013年实施,某单位于2016年出台了具体方案,并建立由班子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但在2018年通过大数据比对后发现,该单位仍有53名党员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经过督促整改,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到位。评估检查工作,坚持把执行制度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各地、各单位的制度执行意识。

制度落实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针对列入检查的10项制度,各地区制定配套规定238项,市直各单位制定配套规定512项,发挥了“承上启下”深化细化作用。但是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负责同志作为落实制度“第一责任人”,压力传导不够,发现落实制度不力或者违反制度规定情况时,往往只处理违规个人,较少对其所属党组织及其负责同志进行追责问责。一些单位和部门对于执行10项制度,有检查无查处,有整改无问责,客观上影响了监督实效。为强化制度落实,推进制度执行落实与中心工作相融合,将其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之中,在全省率先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9”制度体系,细化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制度要求为10种和8种情形,量化责任落实内容为7个方面61项指标,为制度精准落地提供保障。

形成制度建设闭环。在开展评估时,及时做好“废改立”。注重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对2018年以来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查,提出20余条修改建议。严把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审查关,重点审查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对2017年以来报审的文件提出修改建议15条,结构性调整意见6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评估结果,对存在监管盲区或需要以制度固化的,有针对性出台相应配套制度。畅通“出口”,稳妥抓好清理工作,对1988年以来,以市委名义制定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7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建议废止17份,宣布失效19份。对纪委监委机关2014年以来制定的94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宣布废止22件,宣布失效5件,形成集计划、制定、备案、清理等于一体的制度建设闭环。

推动制度执行力评估的经验做法

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苏州市纪委监委深入研究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以严格的工作举措,推进各制度贯彻落实,真正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政治方向。在持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注重向下延伸、纵深推进。加强制度学习培训,注重教育引导,逐步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制度的思想自觉。

加强科学评估。积极构建评估体系,对评估检查的制度种类、对象主体、评估要点等内容作出明确,确保评估工作有章可循,如评估要点以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度的执行效果、制度执行的监督情况为重点。创新评估方式,灵活采取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等方式,依托“衡镜”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科学分析、量化考评,多角度、多维度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和实效,让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

强化分析研判与结果运用。开展评估检查工作,不仅查法规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偏、督促改进,还要找准制度漏洞,完善制度体系。如,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清理、废止、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已有制度和新建制度无缝衔接,将内容相近、散见于各个制度规范的零散规定进行整合,增强法规制度的集成性和连续性。注重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效果考核,将制度执行力评估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综合考核,与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地区政治生态综合评价等工作挂钩,以严格的奖罚手段维护党内法规制度权威性。

确保追责问责“动真格”。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重点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督、专责监督重要内容,对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不力的轻微问题和苗头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偏差。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对于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逐项对标找差,逐一推进整改,逐个测评复查,真正做到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内容由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委提供)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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