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至2020年,广东省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成效显著,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8万宗,受援人数达41.3万人;共计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9.8亿元。
案件构成: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2018年至2020年三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分别为81774宗(不含法律帮助)、173417宗和184133宗。其中,因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扩大通知辩护的案件,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44092、52653和43276宗;法律帮助案件在2018年至2020年分别为24230、96431和117566宗。
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2018年至2020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构成如下:
其中,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量分别为17370宗、29411宗和26111宗,为农民工讨薪共计25.39亿元。
法律援助受援人:
法律援助受援人目前我省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构成,包括妇女、残疾人、农民和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少数民族、外国籍人或无国籍人等。2018年至2020年,有纳入统计的受援人群体构成如下: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一般包括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2018年至2020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构成如下: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粤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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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