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忧 护民利 保民安 暖民心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为民办实事
景德镇在线讯(刘永清)为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近日,市司法局推出四项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举措,着力开展“三进三入”“双下沉、两提升”活动,更好做到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暖民心。
四项新举措主要针对困难群众、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群体。一是降低特殊案件、人群审查门槛。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一些特殊维权案件,免于经济困难要件审查;对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空巢老人、农民工等群体,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要件审查。二是取消户籍地域限制。只要侵权事件发生在我市管辖区域,当事人就可到侵权事件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三是打造“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模式。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平台、微信公众号、网站、现场接待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强化“站所对接”。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对帮建,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
同时,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人员深入社区开展“三进三入”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一是“进园区入企业”。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公益普法宣讲,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为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人员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统筹法律资源,重点做好服务国家试验区建设工作。二是“进乡村入农户”。重点突出与乡村振兴有关内容的宣讲,积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减免缓费用。三是“进社区入小区”。推进“家门口”式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双下沉、两提升”,即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下沉,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志愿者以及农村法律明白人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开展系列精准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企业的法律需求,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截至目前,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选派300多人下沉基层,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并通过“三进三入”活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00余场次,面对面、零距离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000余人次从中受益,深受广大群众好评。比如,3月21日,司机王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浮梁县经公桥镇歧田村撞到谭某致其死亡。其丈夫施某(76岁)经与肇事者多次协商未果,找到了经公桥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在该所负责人近10天的不懈努力下,4月3日,双方顺利达成协议:司机王某一次性赔偿施某老伴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22000元。一起纠纷圆满解决。(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