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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新洲区:以亲职教育助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
发布时间:2021-02-03 09:24 |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武汉2月2日电(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郭睿 王翠)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林(化名),举行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布教育活动。 

  2019年9月,新洲区双柳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林受朋友邀约,伙同他人持械殴打被害人、打砸被害人车辆,致被害人轻微伤。未检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林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同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结合新洲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小林所作的社会调查报告,了解到其父母感情不和,对小林管教不够,导致小林厌学辍学,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在外混迹,法律意识淡薄,因哥们义气而实施了本案的犯罪行为。 

  虽然小林在案发后表现出了较好的认罪悔罪态度,但未检检察官担心由于小林的父母对其监护管教缺失,以后难以顺利回归社会。于是未检检察官在对小林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及时邀请专业的司法社工共同参与,针对小林存在的个性问题和特殊情况,量身定制工作预案,并对孩子和家长分别进行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为小林及其父母开展了具有更强针对性的亲职教育。经过跟踪回访,未检检察官了解到,现在小林没有再与以前的所谓“兄弟”“哥们”来往,与父母之间能够进行融洽的沟通交流,也共同商议决定将在年后返校读书,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决定对小林作附条件不起诉,给予其为期六个月的考验期,并与其监护人、居住地所在村村委会,司法社工达成在考验期对小林全程跟踪帮教的共识,对其进行监督考察,共同帮助小林改过自新、继续学业。 

  在附条件不起诉的不公开宣告活动上,未检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小林所在村村干部、辩护律师,分别对小林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小林今后能够正视自身问题,充分认识所实施行为的危害性;积极转变心态,平时多与父母沟通、交流,尊重和理解父母,自立自强;学法懂法,对法律保有敬畏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活动最后,检察官围绕进一步建立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小林明确人生方向,再次对小林及其家长进行了语重心长的叮嘱,并要求小林及其家长遵守监督考察内容。 

  “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今后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入学前的这段时间,我打算做一名志愿者,参与村里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回馈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小林主动表明了自己的悔过态度。 

  小林的父亲表示,今后一定督促孩子加强学习,学得一技之长,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教会孩子学会感恩,学会为人处世,不辜负大家对他的帮助和期待。 

  



责任编辑:桑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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