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司法局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衔接、执法程序、矫正帮扶、执法监督和教育培训等为抓手,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一、标本兼治,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扎实履好调查评估、交付与接收、居住地变更、禁止令执行、请销假审批、解除和终止等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不同处遇。建立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段安保工作机制,对重点人员实行严管严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稳定。深化“心+心”修心教育品牌打造,持续规范社区矫正社会帮教基地建设,与县卫生心理协会、福心e家心理援助中心等专业组织合作,开展“情暖社区”社区矫正对象帮教活动,并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健康服务,增强其适应社会能力。2020年全年社区矫正对象累计参与公益活动6599人次,接受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服务291人次,新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165册,实现在册人员全覆盖。
二、才能兼备,强化素质和严格执法并行。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培训研讨会,并通过举办主题学习日、开设普法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对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网格员等时段、分对象、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提升矫正队伍刑事执行能力。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开展相关教育培训19场次。严格执法衔接程序,扎实做好与法院、监狱、公安等部门的法律文书接收、归档和有关材料的衔接工作,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按时办案;严格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县级每季、司法所每月一次的社区矫正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发现短板问题,以整改促提升、促规范,下发整改通知书5个。
三、统筹兼顾,基础建设与队伍建设并举。有序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全面启动政法协同一体化单轨制相关工作,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将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与“全科网格”建设相融合,全面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目标体系,促进各站工作实绩提升。吸纳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具有法律知识的村(社区)干部、退休公职人员等担任志愿者,并加强对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组织岗位轮训、技能考核等,建立起一支具有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推行“问题研讨+法律学习”长效运行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