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建无传销城市经验交流会暨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近日,黑龙江省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采取明确宣传教育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等4项措施,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要明确宣传教育重点。传销的表现形式、构成要件、危害和识别防范知识;利用互联网打着“微商电商”、“资本运作”、“电子商铺”、“旅游互助”、“网络慈善”等名义从事网络传销的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国家法律法规;传销典型案件及大要案件;近年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工作和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二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把握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导向性、有效性。要突出在重要节日、法规实施日等时段开展宣传;突出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设立、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标语(图版、横幅),组织开展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专题宣传、举办讲座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的作用,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危害性和本质,宣传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打击传销的重要性,编辑辖区多年来的打传成果,制作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宣传片,在辖区人流集中的地段组织放映。有条件的市地可以自行拍摄打传微电影、播放打传宣传电影、组织志愿者排演打传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感染力;积极协调通信管理等部门发布传销警示和公益短信,更大范围的提高舆论引导力和传播力;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媒体工具,通过发布微信、微博、下载订阅号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保障到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部署。投入更大的精力、财力,保证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围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中心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宣传工作。 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地要结合专项整治,加强同公安、教育、综治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社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打击传销的工作、宣传格局。结合创建“无传销城市”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宣传工作,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继续加强网格化管控,不断扩大打击传销志愿者服务队伍,把宣传教育作为评价市、社区(村)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要加强与本地主流、权威新闻媒体的沟通,确保“电视有人、电台有音、报刊有文”,通过全媒体的立体化传销方式提高舆论引导力传播力,既要保证一定的宣传数量,更要提高宣传质量,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