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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以直销做幌子搞传销 “1040工程”等5类列为重点
发布时间:2017-03-16 11:32 | 来源:天府早报


 据悉,此次重点打击对象为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国家项目”、“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微商”“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等。

  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查处网络传销的通知后,近日,成都市安排部署了今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

  据悉,此次重点打击对象为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国家项目”、“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微商”“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等。

   

  锁定目标“1040”仍是打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将持续到8月31日结束。重点打击整治地区,包括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频发、传销人员聚集、群众投诉量较大、媒体高度关注、传销问题严重的地区。尤其是群众举报反映较为集中的龙泉、新都、成华、青白江、郫县等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查处对象为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国家项目”“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违法犯罪;以“电子商务”“微商”“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重点打击的人员为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大举措 深挖源头捣毁窝点

  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组织排查、社会举报投诉,网上监控等方式,摸清和锁定传销组织聚集、活动的地区和窝点;认真核实涉嫌传销举报线索,特别是对传销团伙的组织结构、制度、组织骨干分子、参与人员、活动地区及资金流动等重要信息和关键证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判,为实施集中打击整治提供证据;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原则。

  在摸排、掌握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人员和力量,果断采取打击整治行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对已构成犯罪的传销组织者和骨干份子,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刑事责任,对一般参与者要做好教育、疏导、遣返工作。

  对案情重大、案情复杂、跨区域、人员多等重特大案件,可提请成都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联合行动;要求各地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尤其要突出抓好出租屋主、农民工、大中专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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