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顾客,很多公司都开通了电商平台。作为一家酒水销售公司昆明地区的直销店店长,20多岁的卫某在工作中发现公司近期开发的“电子钱包”存在漏洞,动起了歪脑筋——他利用自己和同事的工号、密码,对自己偷偷开通的“电子钱包”虚假充值,之后购买酒水套现。短短3个月里套现7.2万元。近日,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卫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3岁的卫某是山西人。工作中,卫某发现公司近期开发的“电子钱包”在会员资格审核及充值时不能对会员身份进行有效验证。而且,只要有公司员工的工号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登录密码,就可以为“电子钱包”充值。除了现金充值由店员第二天统一存入银行,其他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收款方式则直接存进公司账户,过程中不做账,整个操作过程也可全由一名店员完成。
这些漏洞很快成了卫某眼中的“商机”,他用自己的电话号码开通了一个“电子钱包”,自2016年9月开始,分4次向自己的“电子钱包”里充值2.8万元,实际上却没有付一分钱。为避免公司怀疑,卫某还盗用了多名同事的工号、密码,对自己的“电子钱包”充值,然后用“电子钱包”内的虚拟货币买酒,再转卖套现。
由于担心经常收到公司邮寄的货品会引起同事们怀疑,卫某又“改进”作案手法,改用虚假充值的钱款为顾客买酒,然后用自己私自购置的POS机刷卡收取顾客钱款。
然而,纸包不住火。1个多月后,公司在月底查账时发现实际收款金额和充值金额对不上,卫某违规操作的行为露馅了。公司对卫某进行了内部处罚,要求其归还侵占的财物,并扣除工资作为处罚。
卫某没有因此罢手,而是开始“反思”自己哪里出了纰漏。他改变过去直接用手机号码注册的做法,通过App虚拟电话号码开通“电子钱包”,一次性充值近4.9万元后继续套现。至2016年11月,该公司再次发现其不法行为时,卫某已虚假充值7.7万元,其中套现7.2万余元。随后,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卫某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