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组织传销入刑参与传销违法 云南严查13家直销企业
发布时间:2016-09-23 11:21 | 来源:云南网(昆明)


 (原标题:组织传销入刑参与传销违法 云南严查13家直销企业)

近年来,传销已成为危害群众合法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大要案高发、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

据介绍,目前我省部分地区的“社会面聚集型”异地传销屡打不绝,传销人员长期居住聚集,传销回流反弹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管控。与此同时,网络传销活动防不胜防,此消彼长、活动频繁猖獗。省内人员流出省外区外参与从事传销的情况时有发生,全省打击、防范传销工作任务仍然繁重艰巨。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公安机关110。

链接

组织、领导传销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云南省直销企业(13家)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理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佳莱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云南省申请直销企业(10家)

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葆婴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康美时代(广东)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圣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责任编辑:宋依玟
最新文章
站在转型十字路口:直销银行如何走… 中国直销银行白皮书发布:层级制不… 直销银行亟需开启2.0时代 民生直销银行金融资产已超1100亿元 河南老子养生科技打着直销噱头做传… 中银协报告:中国直销银行发展迅速… 直销、共享、以租代售 造车新势力… 美乐家直销乱象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