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我国资本市场生态,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全国政协委员、国泰君安国际董事会主席阎峰表示。
阎峰委员认为,注册制改革从根本上抓住了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建设方向,促进了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我国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为我国资本市场巩固和提升在国际上的地位和话语权奠定了重要基础。
注册制改革总体遵循发行上市条件做“减法”,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做“加法”的大方向、大原则。在此背景下,阎峰委员提出,要对如何促进市场各方归位尽责、构建资本市场生态的良性循环作出更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阎峰委员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的首要责任。阎峰提到,发行人和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首要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应当尽到配合等义务,不得隐瞒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发行人和上市公司所提供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对发行上市条件、发行定价、发行程序等进行核查并做出合理判断、发表专业意见。前述两者的角色定位与责任有明确不同,相应的处罚措施也应当体现出更为精细的区分。
二是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的职责范围。阎峰表示,目前注册制相关法规要求中介机构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但对于勤勉尽责实操层面的标准和边界,还需要结合实践不断作出更加清晰完善的安排。从现有案例看,中介机构需要自行举证其执业过程中不存在过错,但实践中往往很难自证完全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基于此,阎峰建议,针对保荐机构全面核查验证、勤勉尽责范围,出台更为明确的指引和统一标准,区别不同情况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在加大造假主体处罚力度的基础上,依据中介机构的履职情况对其进行一定责任免除,推动中介机构真正归位尽责。
三是合理、公平地区分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阎峰说,我国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中介机构各有专业分工和侧重。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本专业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注意义务。基于此,阎峰建议,对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责任作出更为明确的划分。
四是引导IPO发行人加强ESG信息披露。阎峰表示,ESG是衡量上市公司质量更高、更全面的评价体系,注重ESG的发行人也更注重其长期可持续发展。对此,阎峰建议,引导发行人在IPO时主动披露ESG信息,推动IPO发行人引领绿色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治理水平,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以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