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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绅通灵天价离婚案二审维持原判 为避免“娘家”要约收购马峭将抛售全部股权
发布时间:2021-12-09 09:22 | 来源:证券日报


  “沪市珠宝第一股”莱绅通灵实控人离婚案二审宣判。12月2日晚,莱绅通灵发布公告称,2021年12月1日,沈东军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沈东军上诉被驳回,案件维持原判,沈东军持有的公司31.16%股权将分割一半给马峭(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8%)。

  莱绅通灵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7.35元/股,据此计算,沈东军所持31.16%股权对应市值近7.8亿元,马峭对应将分得价值3.9亿元。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二审判决宣判后,按照规定,股权会在一个月内进行分割并完成过户。”

 

  记者注意到,即将分得上市公司近4亿元市值股权的马峭并不是很留恋这部分股权。马峭在公告中表示,“本人不愿接受因司法判决取得的公司股份和传世美璟股权,并承诺自2021年12月3日起30日内将上述股份全部转让。”

  到手的股权缘何要转让出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此举主要是为了解决要约收购问题。

  依据公告,股权分割后,沈东军将失去上市公司控制权,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大舅子”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显示,马峭、马峻、蔄毅泽为一致行动人,截至12月2日,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48.45%的股份,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触及要约收购。马峭未来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将不进行要约收购。

  回溯这起天价离婚诉讼案,历时3年多时间。2019年11月20日,马峭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请求判令与沈东军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今年7月底,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马峭与沈东军离婚,沈东军持有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和莱绅通灵的股权,由马峭、沈东军对半分割。随后,沈东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依据二审判决,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对此,沈东军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但同时保留依法申诉的权利。”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终审完后,被告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是否会被受理存在不确定性,二审是常态。”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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