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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业绩考核标准设置存疑 国科微收深交所关注函
发布时间:2021-10-09 10:13 | 来源:经济参考报


  9月28日早间,深交所向芯片设计企业国科微(或称“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新近发布的2021年业绩考核标准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截至收盘,国科微收跌1.26%,收报122.80元。

  关注函显示,2021年9月24日,国科微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至2023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为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1亿元、12亿元和15亿元,或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30%和45%,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40%和20%。值得注意的是,国科微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9.52亿元,占2021年收入考核指标的86.55%,而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则占当年营业收入的48.54%。

 

  由此,深交所要求国科微结合截至9月24日已确认收入金额、在手订单情况、收入的季节性特征等,补充说明2021年业绩考核标准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助于发挥激励作用。

  此外,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国科微的营收分别为5.43亿元、7.31亿元和9.52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5.68%、34.64%和393.08%。深交所要求国科微结合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行业发展、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等,分别说明2022年和2023年业绩考核标准的确定依据,考核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率显著低于以前年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是否有助于发挥激励作用。同时,要求国科微进一步论证各年业绩考核标准设置与各期解除限售比例安排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向相关人员变相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并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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