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证监会向保荐机构开放 离职人员信息比对服务
发布时间:2021-06-04 09:30 | 来源:证券日报


  6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指引》)要求,证监会由各证监局协助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

  《通知》明确,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可在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前,向发行人所在地证监局提交查询申请。

 

  保荐机构在申请查询时应当一次性提供需查询的发行人股东信息。证监局接到查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反馈结果。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此外,《通知》要求,保荐机构应做好查询数据的使用管理。查询结果仅辅助用于提交《指引》要求的专项说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通知》印发前已提交辅导验收申请或申报的,保荐机构可在《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参照上述要求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5月28日,为规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证监会发布《指引》。《指引》强化了中介机构核查责任。中介机构开展股东信息核查过程中,应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规范的离职人员入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文件时,应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有关核查情况作出专项说明。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后,发现不当入股情况或出现重大媒体质疑的,中介机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联姻”银行理财子公司 外资巨头… 调研热情高涨 机构布局方向渐明晰 18股齐封涨停板!锂电池板块连涨一… 恒指小幅上涨 南向资金连续三日净… 投融资协同发力 证券业发展驶入快… 创业板指月内涨超7% 机构看好成长… 理性参与REITs投资 促进行业长期健… A股上半年业绩轮廓渐显 三行业表现…
推荐文章
李克强对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 坐聪明的车 走智慧的路 首批获“路权”无人配送车正式上路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丨西藏生态环境… 藏羚羊种群数量上升到30万头 央行外汇局接连出招 释放稳汇率促… 多项政策落地在即 助中小微企业融… 商务部监测猪肉又降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