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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年报虚假记载等“三宗罪” 中潜股份收350万罚单
发布时间:2021-06-02 09:43 | 来源:中新经纬


  中潜股份30日公告称,28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中提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调查完毕。中潜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

 

  告知书进一步披露,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7287122.50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07.38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15.12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

  2019年度,中潜股份与中天装备、惠州雅妍共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37100264.72元,占中潜股份2018年期末净资产的6.78%。中潜股份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在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时,中潜股份披露标的公司“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经查,该商业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所有权不属于大唐存储,大唐存储需经授权使用并支付授权费。夸大了标的公司大唐存储的技术优势,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收购事项及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趋势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此外,在回复大唐存储近一年又一期亏损的原因时,中潜股份提到“投入上亿元资金进行新一代高性能、高安全企业级和行业级存储控制芯片的研发,研发费用投入大”。然而,大唐存储投入的上亿元资金,主要是用于支付IP技术的授权费用,并非进行自主产品研发,账务上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未进行摊销。根据大唐存储 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的利润表,其中的研发费用不包括该IP技术授权的摊销,且研发费用支出虽然较大,但并非导致大唐存储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郭建兵、时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明小燕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卓泽鹏、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继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徐志宏、独立董事孙昌兴、鲍群、鲍金红、冯小燕、代利、李志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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