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12月28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登记结算制度改革相关业务将上线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迈一步
发布时间:2020-12-25 10:38 |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近日发布的通知显示,沪深市场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结算制度改革相关业务将于12月28日上线。其中,QFII、RQFII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可于业务上线后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并自账户开立的次一交易日起参与融资融券类证券交易;QFII、RQFII参与股票期权、债券回购业务相关开户、登记、结算安排,于证券交易所开通相应业务时生效。

  业内人士表示,登记结算制度改革对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满足市场需求,促进不同开放渠道协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日前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二者主要涉及降低准入门槛、有序扩大投资范围、加强持续监管等方面内容。

  随后,证券交易所和结算部门也陆续公布了相关交易细则。其中,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通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业内人士表示,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则,进一步细化了扩大后的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范围。首先,除原有品种外,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于存托凭证、股票期权、政府支持债券等。其次,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及债券回购交易。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随着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以及彭博巴克莱等国际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相应增加。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是我国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投资需求而主动推出的有效举措。未来,随着QFII等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将继续优化,投资风格将更加稳健。



责任编辑:张彤
最新文章
“市值退”拟设定3亿元门槛 目前2… A股分化明显百元股阵营急速扩容 提… 专家:优化债市发展环境 需市场各… 各项规则逐步统一 债券市场互联互… 创新债券品种适当优化审批流程 助… 资本市场凭什么“请储蓄大搬家” 破冰!五家券商首获银行间市场独立… 年内335股创新高 逾九成前三季度盈…
推荐文章
探路新发展格局 “2020人民财经高… 《城市新中产保险消费生态报告》发… 全国自治州自治县脱贫攻坚奔小康经… 金融科技“监管沙箱”一周年:扩容… 新纪录这样诞生 长庆油田年产油气… 车险保费连降两月 综改威力或持续… 我国建成年产6000万吨特大油气田 … 攻克“世界级风口”建桥难题 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