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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征求意见稿 明确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上市要求
发布时间:2020-12-01 09:42 |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27日讯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指出,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此外,转板公司应符合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等条件。

 

  详情如下: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11-27

深证上〔2020〕117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任务,丰富挂牌公司上市路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12月11日前反馈,电子邮箱:jwluo@szse.cn。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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