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国务院鼓励晋煤电等企业重组 打造全产业链优势
发布时间:2017-09-12 11:03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法新网北京9月11日讯 记者张维 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

《意见》要求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坚持煤电结合、煤运结合、煤化结合,鼓励煤炭、电力、运输、煤化工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重组或交叉持股,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煤炭和电力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转等方式,着力推进煤矿和电站联营。鼓励山西省探索建立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支持新兴能源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和生态修复。鼓励山西省引导社会资本建立能源转型发展基金。

《意见》明确,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吕梁等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全面实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煤层气勘查区块退出机制和公开竞争出让制度。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和煤层气矿业权人合资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与山西省煤层气开采企业合作。将煤层气对外合作开发项目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煤炭采矿权范围内的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下放至山西省管理。落实煤层气发电价格政策,进一步调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积极性,加快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

《意见》强调,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支持山西省开展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行动,扩大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试点范围,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对“煤改电”、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资金补贴支持,提高省内电力消纳能力。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焦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在农村居民用煤等重点替代领域,实施一批电能替代工程。加快实施民用、工业“煤改气”工程。

《意见》要求,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振兴计划。抓紧出台山西省国有企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要求,促进国有资本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优势产业集聚。在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领域,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中央企业参与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并购重组山西省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推行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外部招聘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建立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

《意见》还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出台山西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率先选择30家左右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在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深入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除极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国有企业外,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

支持中央企业与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通过相互参股、持股以及签订长期协议等合作方式,形成市场互补和上下游协同效应。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山西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引入有效战略投资者,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试点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可行方式。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2018改革发展红利如何释放?这些民… 湖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将享受… 2017年国家及各省市电影最新政策汇… 五险一金没变六险二金 补充性保险… 多部委明确:这些政策将影响你明年… 新消费 拉着中国经济跑(政策解读… ?早间机构策略:大盘中长期底部缓… 黑龙江: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全覆…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