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3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税收优惠政策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政府助力企业发展的关键词。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多种多样,例如,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范围内的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允许企业研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等。
昨天(12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之声《今天我值班》节目时透露,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的同时,年内还将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帮助企业用好税收优惠,充分享受政策助力。
税收优惠政策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政府助力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提到税收优惠,不少人也会觉优惠方式多种多样,颇有些“复杂”。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表示,其实,这主要是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的“痛点”,让优惠来得更实在一些。比如,对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刚处起步阶段,可能缺乏专业的财会人员。税收政策直接规定对月销售额未达到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操作简便、易于执行。又如,有的企业技术研发活跃、设备更新较快,就允许其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仍以初创企业为例,国家就针对企业可能面临的种种情况,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罗天舒举例说,初创企业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缺钱,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就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给中小企业多投资。对专门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对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更大力度的准备金扣除政策,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给予增值税优惠。再如,一些企业不差钱,但缺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广纳贤才。对于通过股权激励方式吸纳科技骨干人才的非上市公司,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对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人员所获得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精准制定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的受惠面,是近年来政府发力的方向。例如,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专门出台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从2014年开始,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6万元,逐步提高到3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介绍,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7年这个上限将进一步提高至50万元,目前正在加紧推进相关工作。他说,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范围,把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将配合财政部抓紧落实这项政策。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需要审批,也不需要专门备案,只要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以表代备,就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优惠。
除了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的不断扩大,扩大研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是另一项影响力巨大的优惠政策。什么叫加计扣除?刘宝柱举了一个例子:假如研发费用为100万元,加计扣除50%。最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费用为100×(1+50%)=150万元。也就是说,这150万元,企业可以不用缴所得税。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减免……税收优惠手段多种多样,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但如何让企业用好这些政策,真正提升税收优惠的获得感?除了税务部门加强“放管服”,企业自身更加了解政策,主动应享尽享也至关重要。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罗天舒表示,他们正着手编写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征管操作规定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和分类,并以较为通俗的方式介绍给广大纳税人,让那些不太了解财会知识的企业主和投资者能够清晰简便地了解到税收优惠的安排,使其适应和改进自己的内部管理,更好地享受税收政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