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三部门: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
发布时间:2019-08-07 10:04 |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李楠桦)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近日,证监会,央行及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就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其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银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要求,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现就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

二、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

三、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证券账户开立、债券登记、存管、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和规则办理。

四、参与债券竞价交易的银行,应当制定相关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有关风险。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发布的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中国城商联成立商旅文产业发展工作… 发改委:1—10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 发改委:正抓紧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基… 前9月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发改委:三大举措进一步激发国内消… 前10月6217.8亿 对外投资合作稳中… 发改委:提高PPP项目科学性 为PPP… 国资委要求央企全力以赴稳增长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