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
■新快报记者 许莉芸
一直以来,养老服务领域都是非法集资“重灾区”。近期,多个打着“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旗号的养老投资项目、产品,因无法兑现投资承诺,让不少老年人辛苦积攒的养老金血本无归。近日,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四项风险提示,帮助老年人提高防范意识。
首先,号称的“高额返利”根本无法实现。在一些案件中,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如长沙一家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案件,就是利用超出正常范围的高回报率作为吸引老年人投资的噱头。该机构称,老人投入11万元,年利息可达1.3万元,相当于12%的利息。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合法合规的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率正常只有3%至5%。
其次,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提示中表示。
最后,不少号称养老公寓投资、入股等养生项目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风险提示中指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民政部等部门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