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时至年底,私募行业又迎来一个热销季。值得注意的是,一家头部私募发行年化收益10%以上计提业绩报酬的产品,引发市场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这几年私募行业倡导长期投资,多家百亿私募发行三年封闭的产品,每年超出5%的部分提取业绩报酬,以作为对投资者牺牲流动性的补偿,如今有私募给了更大的优惠力度,也是一种探索。现在很多渠道和客户已经很成熟,对于管理人的选择更多是基于其长期业绩表现和管理能力。
头部私募提高
业绩报酬提取门槛
近期,星石投资在渠道发行的新产品,采取“年化单利10%”作为浮动费用计提基准,即只对年化收益高于10%的部分计提业绩报酬;同时,设置了软封闭期,三年内赎回需支付正常赎回费,若持有三年以上就能免收赎回费用。
私募排排网财富管理合伙人姚旭升表示,3年锁定期保证了基金规模的稳定性,有利于基金经理长线布局,同时,通过软锁定的方式,为客户急用资金的情况提供了应急措施,这种方式可以在收益和流动性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10%以上计提业绩报酬,优先保障了投资人的基本利益,降低了持有基金的综合成本。管理人愿意主动让利给投资人,反映了管理人对自己的产品做出超额收益有很强的信心,也体现了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投资体验。
雪球副总裁夏凡称,通过设立锁定期拉长投资时间,可以提高投资收益的确定性。而设立“软锁定”,是满足客户紧急的资金需求,保证其通过支付一定的赎回费能够将基金赎回,也是对于客户权利的保护。至于年化单利10%以上收取业绩报酬,比目前市场上多数产品的收费基准要高。在收取固定管理费的情况下,只有真正地给客户带来了更高的超额收益时,客户支付浮动业绩报酬才是有意义的。
恒天基金产品研究中心负责人陈啸林认为,拉长锁定期一方面从投资的角度可以给基金管理人更高的容错率,尤其是在风格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另一方面,拉长投资久期能够大大增加胜率,充分体现阿尔法的复利效应,不仅投资者能够获取不错的绝对收益,也能增加管理人品牌效应。年化单利10%以上才收取业绩报酬,也是基于客户最终获取绝对收益的角度设计的。对于管理人提出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在弱市下,会大大降低公司收益;对于投资者来说,在市场较好的环境下,也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业绩报酬。
格上旗下金樟投资投研总监付饶分析,股票多头的收益中一部分是来自市场波动,一部分来自基金经理的阿尔法能力,来自市场部分的收益其实通过简单地投资指数就可以获得,如果这部分也要收取20%的业绩报酬,其实对于投资者来说不划算。所以,年化单利10%以上收取业绩报酬相当于设置了扣费门槛,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有利的。
沪上某百亿私募认为,目前市场百亿私募突破百家,各家经营策略不同,既有年化单利10%以上收取,也有提取超额25%的业绩报酬的现象。“不管浮动费率高低,核心是要给投资人带来长期可持续的优异业绩,在此基础上收取合理的费用。”
北京某百亿私募称,年化单利10%以上收取业绩报酬是个别机构的选择。资管行业还是一片蓝海,各家有各家的发展理念,现在还远远不到行业内卷的时候。
低费率时代
私募更拼投研实力
实际上,这些年私募管理人和渠道在产品设计和费率方面有很多创新和探索,景林、高毅、源乐晟等头部私募推出三年封闭期产品,普遍采取每年超5%收益才会提取业绩报酬的浮动费率制度,还有私募干脆不收固定管理费,也有渠道不收产品认购费用等。
姚旭升表示,目前私募行业比较常见的管理费一般是1.5%~2%之间,后端业绩报酬是根据合同规定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提取,普遍是投资收益的20%,提取的方式又细分为产品收益高水位法和个人收益高水位法。近些年,由于托管水平的提升、技术条件的成熟,越来越多新发的产品采用了个人高水位法。“对于新的浮动费率制,从设计角度来看对投资人比较公平,让投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利益绑定更加一致,而且降低了客户的持有成本,提升了实际收益,让产品更有竞争力。客户未来应该会更加接受浮动费率制,这样的设计在市场遭遇长期横盘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减少客户的成本支出,改善客户的投资体验,稳定客户的持有信心。”
陈啸林称,现在行业内三年封闭期的产品普遍采取每年超5%才会提取业绩报酬的做法,尤其是主观选股策略。浮动费率制度是从激励上将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有效绑定,更利于注重绝对收益的投资者,这也是浮动费率制度最大的优势及设计的初衷。
趣时资产坦言,投资者放弃短期的流动性安排,获得优惠的收费条件,对长期资金来说,是相对合理的安排。对于优秀的管理人来讲,投资者持有周期拉长,盈利概率和回报率都会提升。
付饶认为,不同的管理人可以根据自己策略的情况设定费用,新的费率制度更有利于客户,要求一定的收益之后再收取业绩报酬,能够更好地使管理人与客户利益进行绑定。
涌津投资认为,私募行业在进化,投资长期化是市场的共识。锁定三年是为了获得长期复利投资,是好事也是资产管理的趋势。
有业内人士认为,低费率是未来的趋势,私募将更多靠投研实力获取业绩报酬,未来也有可能推出更加合理的收费机制,即引入回拨机制,在投资人退出时再计提业绩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