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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监管出手 又一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被罚!
发布时间:2021-06-11 09:44 |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云龙

  因为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等多项违法事实,浙江监管局对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韦杰和董事长蒋雪琦给予行政处罚,并对韦杰和蒋雪琦分别采取10年与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而此次被罚的“金观诚”,正是2019年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的“金诚集团”旗下。

 

  基金代销机构“金观诚”实控人与董事长遭市场禁入

  6月7日,浙江证监局向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实控人韦杰,董事长、总经理蒋雪琦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韦杰、蒋雪琦二人发布市场禁入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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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浙江证监局《市场禁入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来看,金观诚主要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以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

  首先,金观诚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金观诚通过电话陌生拜访、发送信息、组织客户转介绍及与第三方渠道签订推介潜在客户合同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根据金观诚CRM系统数据显示,公司所有客户电话记录超过350万条。2018年2月至6月,通过老客户转介绍方式,金观诚合计募集资金3.141亿元。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12家第三方机构为金观诚介绍了32名客户,合计募集资金9.97亿元,支付渠道费用1197.77万元。

  其次,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金观诚作为基金销售机构,在资金募集过程中,存在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通过宣传以往产品按照约定收益率兑付、强调募集产品具有固定收益和地方政府背景等引导投资者形成相关产品保本保收益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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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证监局认为,韦杰作为金观诚的实际控制人,在相关私募基金的投向、募集、销售、管理等环节享有最终决策权,负责金观诚的整体事务,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蒋雪琦作为金观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金观诚日常基金的募集,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韦杰和蒋雪琦分别采取10年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此外,对金观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韦杰和蒋雪琦各自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母公司“金诚集团”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实控人在内52人遭刑事强制措施

  天眼查网站显示,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实际上正是已经暴雷的“金诚集团”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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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7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发布消息,根据浙江省证监局移送线索及群众报案,杭州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依法立案侦查金诚财富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4月28日,杭州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依法对金诚集团实际控制人韦某(男,38岁)及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其中的韦某,指的就是上文中金观诚的实际控制人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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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2019年6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发布案情通报,金诚集团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立案侦查,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韦某等21人执行逮捕,并对13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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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2019年12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又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目前警方已累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2人,已累计冻结涉案银行账户846个、股票账户126个;依法扣查涉案资金;累计查封机动车89辆、房产54处、游艇2艘(实际控制)、土地备案11宗(面积105万平方米)、海域2宗(面积83.2885公顷)。依托专业律师团队组成的资产清算组,持续积极推进金诚系关联企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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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观诚此前曾多次被罚

  金诚集团“暴雷”,旗下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也是问题重重,此前曾多次被罚。

  浙江证监局网站显示,2016年7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金观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金观诚存在在向部分投资者销售私募基金前,未要求其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在向部分投资者销售产品时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且存在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的情况;个别销售人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前推介私募基金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观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到了2018年4月25日,由于不配合浙江证监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浙江证监局要求金观诚时任法人代表徐黎云接受监管谈话。

  之后一个月,又因为存在借用关联方经营场地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公开夸大宣传等情形,反映出公司内控存在重大问题,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风险,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金观诚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8年11月23日,浙江证监局又发布通知,由于金观诚在上述整改期间存在与关联方业务混同、代销的关联方发行的多个基金产品出现兑付风险并引发投资者群访等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情况,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问题、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浙江证监局决定暂不解除对金观诚采取的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继续整改存在的问题,

  又过了两个月,2019年1月18日,浙江证监局网站消息,因为上述金观诚在整改期间仍然存在问题,浙江证监局再次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基金销售相关业务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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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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