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交大昂立年内2次因信披违规遭警示 卖资产"补"业绩
发布时间:2017-04-20 15:05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夏 芳

  昨日晚间,交大昂立公告称,因信披违规,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而这也是交大昂立年内第二次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

  信披违规年内2次遭警示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交大昂立公司公告显示,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收到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对交大昂立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具体内容为,交大昂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昂立实业)和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下称昂立久鼎典当)2014年度向关联方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兆元置地)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1.09亿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而交大昂立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按关联交易履行临时报告义务,未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作为重大关联交易予以披露。昂立实业2012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向关联方苏州兆元置地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分别为4000万元、5500万元、5500万元,占公司相关年度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交大昂立未按关联交易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监管局对交大昂立出具了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交大昂立今年内第二次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月23日,交大昂立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22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对卖出兴业证券事项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披露,直至2016年4月2日才发布临时报告进行补充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

  对于交大昂立如此频繁违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一事,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多次信披违规,首先是规矩意识不强,总怀有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其次是处罚力度不够,违规成本太低,让上市公司肆无忌惮。

  出售金融资产助力一季度业绩

  查阅交大昂立的股价,公司股价在资本市场上走势低迷,昨日报收于6.31元/股,这个价位创下2015年6月中旬大盘见顶以来的新低。由于公司2016年年报数据尚未公布,从可查到的公司去年三季报业绩可见,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另外,公司前两大股东去年曾多次减持公司股票。

  《证券日报》记者通过Choice数据统计显示,交大昂立第一大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5日-12月29日,共4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数量为2500万股,减持套现金额约2.0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交大昂立正在搭建大健康产业平台,试图通过并购来打开盈利空间,但目前看来,公司在大健康领域的进展不是太明显。

  虽然公司尚未发布2016年年报,但是,交大昂立最近发布的一则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对公司一季度业绩将起到积极作用。

  2017年3月30日,交大昂立发布公告称,公司3月21日至3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国泰君安股票560万股,占国泰君安总股本的0.0734%,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4亿元,减持后公司尚持有国泰君安股票840万股,占国泰君安总股本的0.1102%。公司表示,本次减持扣除成本、税费因素后,对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316.71万元。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全球股市何以迎近20年最强连涨 原… 股市投资不能沉迷于“喝酒” 亚洲股市早盘涨跌互现 油价大涨提… 伦敦股市18日上涨 早间机构策略:大盘中长期底部缓慢… 姜洋:中国股市穿透式监管受到各国… 互联网大会最新干货:马化腾用算… 大摩主席:环球资金充足撑起股市 …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