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高管的持股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投资者分析高管对企业未来发展信心的参考指标。据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下半年以来(即7月1日至11月16日,下同),两市高管共有3285次减持行为发生,减持对应的市值总额约为394亿元。此外,两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另有多次减持行为发生。
从上市公司公告可以看出,高管减持的动因分为“主动”和“被动”:大多数公司高管减持是因为个人资金需求等原因,主动披露减持计划;但也有一些公司高管的减持,则是被平仓或司法拍卖使然。
梳理沪深两市公告可知,对于高管的减持,多数上市公司会提前进行“预告”。大多数高管发布减持计划时,会设定一个减持时间段,并对后续的减持计划等详细披露。
相较主动披露减持公告而言,有一些上市公司的减持公告显得有些“狼狈”。例如,ST联建11月16日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与国海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质押权人国海证券拟对其所持的7337711股公司股票进行强制变价;飞利信也曾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票被拍卖。
和ST联建等公司相比,有的公司董监高虽然也是被动减持,但却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1月15日,爱迪尔发布公告称,董事狄爱玲在9月30日至10月18日期间,持有的375.66万股爱迪尔股票被强制平仓,合计减持金额为1582.18万元,而狄爱玲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前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此外,公司于10月29日披露三季报,狄爱玲作为公司董事的减持行为构成敏感期交易。
对于爱迪尔董事的被动减持未公告行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因强制执行、强制平仓而导致的被动减持,仍然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8条,即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其减持计划。在被动减持的情形下,该规定可以理解为是要求相关股东提前披露被动减持的风险。但是,如果减持的股份是来自二级市场买入,那么,该股东及上市公司不必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