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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比例达5%未及时披露 百亿A股公司大股东收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1-11-22 09:16 | 来源:中国证券报


  深交所一纸监管函,直指大股东大幅减持。

  11月14日,聚光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睿洋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累计减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卖出聚光科技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重视上述问题并及时整改。

 

  近年来聚光科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续减持。公司业绩增长持续放缓,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甚至由盈转亏,从去年同期4223.81万元下降至-6126.59万元,下滑幅度达245.05%。

  大股东持续减持

  10月27日,聚光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公告。公告显示,控股股东睿洋科技自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6日共进行过4次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7321544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1.65%。其中,2021年10月26日的减持幅度最大,睿洋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40000股,减持比例达1%。此外,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2日通过三次大宗交易方式及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88154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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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公告

  对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公司公告强调,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正是10月26日的这次大幅减持引发监管关注。深交所监管函中称,作为聚光科技控股股东,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合计持有聚光科技股份比例由38.94%减少至33.60%,累计变动5.34%。睿阳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以大宗交易减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为1%,和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已经达到5%,但是却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卖出聚光科技股份,违反了交易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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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交所

  业绩出现下滑

  公开资料显示,聚光科技以高端分析仪器及相关耗材为核心,结合信息化和大数据平台,配合智能装备和服务,为环保、实验室、钢铁、石化、应急安全、食品、医药、生命科学、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提供创新产品组合和解决方案。

  近两年聚光科技营收增速放缓,年报显示,2018年-2020年,聚光科技营收分别实现38.25亿元、38.96亿元、41.01亿元,同比增长36.63%、1.85%、5.28%。

  2021年前三季度,聚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0.87亿元,同比下降11.35%,净亏损6126.59万元,同比止盈转亏,去年同期净利4223.81万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7.18亿元,同比下降22.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0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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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司三季报

  11月12日收盘,聚光科技股价大涨7.05%,股价达到24元,创近两年多来的新高。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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