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讯股票
近日,深交所官网的信息披露显示,路畅科技(002813)董事彭楠于10月11日卖出公司股票1.04万股,成交均价为22.11元/股,合计成交金额22.99万元。董事彭楠的该股票交易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或遭深交所监管关注。
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据公开信息,路畅科技2021年的三季报将于10月29日披露。
因此,路畅科技于定期报告披露前30天内买卖股票构成了窗口期违规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规定。
根据彭楠的个人履历显示,其1984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
自2008年10月至今,彭楠一直在路畅科技任职,历任采购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郑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路畅有限董事; 2012年3月起担任路畅科技董事。
作为长期担任董事的彭楠来说,对于本次违规交易,其应深刻认识到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应就此次违规事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路畅科技也应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全体董监高对持股管理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