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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股份涉嫌非法采矿拟退缴3.57亿 3亿关联交易延迟两年披露被监管
发布时间:2021-10-19 10:11 |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金度

  违规信披、违规采矿,盐湖股份在违规的“道路”上,走得有些远。

 

  10月12日晚间,盐湖股份(000792.SZ)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盐湖能源于10月11日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公告显示,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为3.57亿元,公司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

  就在一天前,深交所发出监管函显示,公司在原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期间为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了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

  盐湖股份上述代垫事项构成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3.14亿元。

  监管函指出,盐湖股份的相关行为违反深交所多条规定,希望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2021年利润或减少3.57亿

  盐湖股份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盐湖能源”)于2021年10月11日收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盐湖能源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

  资料显示,盐湖能源于2012年成立,主要负责公司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

  由于涉嫌非法采矿,按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全面停止了矿区一切活动,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盐湖股份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目前,盐湖能源正在与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

  2020年10月30日,盐湖能源与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政府签订《木里矿区企业退出协议书》,盐湖能源同意退出木里矿区,并自行承担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并依据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结果,承担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等。目前,盐湖能源已退出木里矿区,停止在木里矿区的一切经营、生产、销售行为,无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根据《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为降低盐湖能源涉嫌非法采矿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

  根据初步测算,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为3.57亿元,前述退缴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3.57亿元,具体金额以有关机构认定为准。

  股价两个月下跌约两成

  10月11日,深交所发出监管函显示,盐湖股份9月25日披露《关于向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公告》显示,公司在原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简称“盐湖镁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海纳化工”)重整期间为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了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

  盐湖股份上述代垫事项构成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迟至9月24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

  截至披露日,盐湖股份因上述事项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3.14亿元。

  9月25日,盐湖股份公告显示,上述事项发生在2019年公司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时期。

  2019年10月16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盐湖股份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将对包含其持有原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的资产包进行处置。

  2019年12月16日,海西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格尔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汇信资产,随后汇信资产与盐湖股份管理人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承接了盐湖股份剥离的资产包。

  依据《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为确保资产剥离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减轻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生产经营形势困难对公司形成的不利影响,盐湖股份在司法重整期间为汇信资产及其下属公司在一定过渡期间内代垫了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

  监管函指出,盐湖股份的相关行为违反深交所多条规定,希望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8月10日,盐湖股份发布公告称,股票自2021年8月10日起恢复上市。首日股票价格的涨跌幅不受限制,从恢复上市次一交易日(即2021年8月11日)起,日涨跌幅限制为10%。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8月10日当日,盐湖股份恢复交易的首日,股价突飞猛进,从停盘时的8.84元/股涨至35.9元/股(收盘价),涨幅扩大到306.11%。

  不过,截至10月13日收盘,盐湖股份每股股价达29.07元,两个月下跌约两成。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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