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22日晚间公告,近期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对时任董事长林文昌等多名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林文昌等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提到,2019年1月18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控股股东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近期,福建证监局对ST冠福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提到,ST冠福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调查和审理完毕,福建证监局依法拟对ST冠福公司、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以及张荣华、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涂瑞稳、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福建证监局指出,经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对此,福建证监局拟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林文昌、林文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林文洪、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孝杰、张光忠、黄华伦、詹驰、郑学军、黄炳艺、夏海平、洪连鸿、陈国伟、赖争妍、涂瑞稳、周玉梅、王夏月、黄桂明、陈春菊、林华彬、周金旋、曾庆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此外,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决策、主导和指使ST冠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事项,张荣华默许、配合或参与实施上述部分事项,导致ST冠福信息披露违法,性质较为恶劣,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