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联网络)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刻意调低业绩考核指标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等。
亿联网络公告截图
8月14日晚,亿联网络公告称,2020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公司重点海外市场的经济活动受到显著冲击,实现2018年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定的2020年度业绩目标面临一定困难,拟将原定的“2020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修改为“2020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同比增长”。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称,亿联网络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于4月14日和5月12日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并于7月8日完成相关股份授予登记。在公司审议相关议案及办理授予登记的过程中,新冠疫情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已经显现。同时,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中称业绩指标的设定系“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关注函要求,补充说明原业绩考核指标确定的依据和过程,以及公司在制定相关方案时是否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若是,说明公司测算疫情对公司业绩影响的具体方式,并结合方案披露后疫情变化及对公司业务影响的具体表现说明公司以疫情影响为由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合理性。若否,说明公司业绩指标的设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以及前期披露相关指标“经过合理预测”是否存在误导。
此外,亿联网络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26%和6.36%。公司拟修改的业绩考核指标低于上半年业绩增长水平,也低于公司上市以来历年的收入和净利润增长水平。
关注函指出,结合公司历史业绩、生产经营现状以及与主要客户合作的变化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确定新的业绩考核指标的依据及合理性,修改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是否能起到激励作用进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是否存在刻意调低业绩考核指标向特定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