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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副总违规卖出公司股票收深交所监管函
发布时间:2020-03-10 14:24 |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3月10日讯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 证券代码:002815)副总经理姜曙光的监管函。

  崇达技术2019年度报告预约公告日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4月21日。姜曙光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100,000股,成交金额2,075,000元。

 

  姜曙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的规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3.1.8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以下是原文: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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