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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终止转让子公司中山椰岛清算权益
发布时间:2019-12-06 10:15 | 来源:新京报


  12月5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椰岛”)终止转让子公司中山椰岛饮料有限公司清算权益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显示,因中山椰岛破产清算案牵扯多方利益,历史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原意向受让方华融信联不良资产处置(广州)有限公司提请终止交易。

  今年8月7日,ST椰岛宣布拟以4098.13万元的价格向华融信联转让子公司中山市椰岛饮料有限公司(简称“中山椰岛”)清算权益。ST椰岛称,本次交易有利于清算工作的进行,也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资产处置收益。

 

  不过,此次清算权益转让至今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月29日,ST椰岛收到华融信联提请终止交易的函件。函中称,相关法院对中山椰岛破产清算一案予以受理,是双方合作最关键性的基础,然而破产清算案件牵扯到股东、债权人、清算组、投资人等多方利益,中山椰岛历史问题也亟待解决,因此建议终止本次清算权益交易事项,待问题解决后可视情况重新签订协议。12月5日,ST椰岛董事会决定终止此次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ST椰岛此次交易曾遭遇2名董事反对。对此,上交所于8月8日向ST椰岛下发问询函,要求其补充披露中山椰岛历史清算过程、清算状态等。

  ST椰岛回复称,2002年3月,因饮料业务经营终止原因,中山椰岛向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请求终止经营,并于同年12月获批。因中山椰岛最终未及时完成注销及年检,2003年9月24日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又因股东之一宝利威公司已在2003年解散、注销所需资料部分缺失、资产转让纠纷等事项,导致中山椰岛清算注销处于停滞状态。2019年2月18日,ST椰岛成立新的清算组,进行清算注销。

  ST椰岛还表示,中山椰岛相关负债均发生在2007年5月之前,截至目前从未收到过相关债权主张,并已超过诉讼时效。由于ST椰岛为中山椰岛唯一有效存续的股东和清算组唯一成员,且中山椰岛已丧失经营资格并无流动资金,虽有资产却不能清偿债务。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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