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海绵城市之后,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先后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号)、《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6〕34号),为防治城市内涝、修复城市水生态、加快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提出意见,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洪防涝能力,我市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积极支持规划编制。2016年市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工作,启动了“海绵城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十三五”发展目标,当年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编制了《枣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枣庄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导则》、《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详细规划》。其中《枣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2月21日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枣庄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导则》、《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详细规划阶段成果》也已经编制完成,正在初步审查中。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2017年3月,峄城区通过省住建厅的专家评审,成功纳入省级海绵城市示范项目,示范区面积为2.979平方公里,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180万元,实现了省级示范项目的零突破。
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