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市城市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职责和相关标准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提升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行动中,该局集中整治“马路市场”和游商散贩,查处“马路市场”24处、游商散贩5916处,对部分可以划线经营的便民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疏导安置大量游商散贩。整治规范临街店铺经营秩序,联合潞州区相关部门对各类临街店铺进行督促检查,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866份,整治店外乱摆放现象3871处。整治环境卫生,清理垃圾积存点201处、清理各类小广告3610处、覆盖裸地6000余平方米。净化视觉环境,拆除户外广告81处、清理破旧条幅146条、督促主城区各临街门店LED屏幕全天流动播放公益广告。开展停车秩序治理,对全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摸底排查,计划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1424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291处,目前增设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严查各类私设路桩、地锁现象,共拆除114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3178辆次。加强公厕维护管理,对现有的142座公共卫生间全部设置导示牌,还将新增50块公共卫生间导示牌和54块游园文明提示牌,目前正在安装中。